景德镇学院安全工作平台管理办法

时间:2023-11-15 17:36:23 【字体:
  

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

景德镇学院安全工作平台管理办法

(修订)

为保障安全工作平台系统安全、有效运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加强安全平台的维护管理。

(一)安全工作平台要自觉服从上级统一管理,接受上级部门日常监督和指导。

(二)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保修,保证其正常运行。

(三)指定一名熟悉计算机的工作人员,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到专人专用。

第二条 安全工作平台的操作应当按规定进行。

(一)工作人员要按规定程序操作计算机,遇到问题及时与系统管理员联系,不得盲目操作、野蛮操作和恶意操作。

(二)上班时间不得在互联网上浏览非工作之需的内容。

(三)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增删计算机设备的软硬件配置。如需安装有关硬件或软件,应事先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未获批准,禁止私自安装。

(四)未经主管部门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使用操作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第三条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工作平台系统安全。

(一)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修改局域网内计算机的IP地址;

不得攻击系统网络或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不得对系统的功能和数据进行删除或修改。

(二)工作人员要定期对自己的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要立即报告。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外存储器(硬盘、软盘、光盘、U盘等),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三)操作过程中临时离开计算机,要退出正在使用的程序,防止无关人员非法进入;如预计离开30分钟以上的,要关闭计算机方可离开;下班之前必须退出所有程序,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

(四)要爱护机器设备,保持计算机工作环境清洁,不得在电脑专用插座上使用非电脑相关设备。

第四条 安全工作平台管理单位应当制定保密措施,平台使用人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一)工作人员使用系统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二)平台密码应定期更换,每个密码的使用期一般不得超过半年。

(三)严禁将平台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密码外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登录平台系统,必须使用自己的账号密码,不得越权使用他人的账号登录。

(五)需保密的工作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六)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平台的数据、软件及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 安全工作平台管理员应当履行职责,不得玩忽职守。

(一)每天对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监视,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运行,发现异常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如遇重大问题或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加强机房管理,认真做好机房内计算机、交换机、电源等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工作。

(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好系统的日常修改升级工作。

第六条 安全工作平台管理由校平安建设工作小组(平安办)负责。

第七条 违反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影响安全工作平台正常运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设备损坏的,须由当事人赔偿。

第八条 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自学校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办法自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