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车辆进出校园秩序,维护校园交通安全,构建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根据《景德镇学院机动车辆及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景学院发【2013】23号),需要对进出校园车辆进行重新注册登记,以便将车辆信息录入智能门禁系统,确保各类车辆按规定进出校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车辆信息登记工作分2批进行。
第一批办理学校公车、教职工自有车辆。9月底完成。
第二批办理驻校内从业人员、外聘教师及其他需要办理机动车通行人员,办理时间及需提交资料另行通知。
2.第一批登记车辆信息者应该是教职工本人,如果车辆在配偶或直系亲属名下,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等)。
3.车辆管理要求一人一车,如一人多车登记,则只准免费进入一辆登记的车辆。
4.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学院、部门领导要对登记车辆信息严格审核,非本单位人员不得登记,严禁弄虚作假。
5.车辆信息登记需下载打印填写《教职工机动车辆号码识别注册申请表》(附件1)和《教职工机动车辆号码识别汇总表》(附件2)。请在9月15日前,将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复印件和汇总纸质表(附件2)由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后送保卫处(行政楼一楼108室),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430068993@qq.com。
附件:1、教职工机动车辆号码识别注册申请表
2、教职工机动车辆号码识别汇总表
保卫处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