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消除电气设备安全隐患,预防因违规用电或电气设备老化引发的火灾事故,切实保障学校教学生活正常秩序,严格落实省教育厅赣教规划办函[202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为期2个月的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此次用电安全专项检查为期2个月,共分为三个阶段:
9月1日—9月25日,各单位、各部门自查阶段;
9月26日—10月16日,各单位、各部门隐患整改阶段;
10月17日—10月31日,学校联合各相关部门对重点要害部门实地抽查阶段。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校园电气设备、涉电用品及电气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整改隐患及时到位,进一步将用电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
1.全面排查校园用电隐患。对校园内教学、办公、生活用电设备、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使用“三无”电器产品、未按规定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等问题。
2.关注重点领域用电安全。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室和仓库等重点区域的检查。针对学生宿舍存在的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接线路等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治到位,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火灾事故。
3.加强校园内电气安全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切实加强对校内重大危险源(如:实训焊接、天然气管道、变电所等)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校园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用电巡查,提高校园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规范校园电器产品采购使用管理,严禁采购使用无证或假冒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器产品。
4.持续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学校网站、校内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持续开展校园用电安全专题教育与培训,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电气安全防范意识与处置技能。要将用电安全知识作为师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师生购买使用正规企业生产制作的合格电器产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充分认识用电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做到人员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切实做好本校用电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
2.开展拉网排查,排除安全隐患。各部门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场所、关键部位,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形成隐患排查清单和整改落实清单,能立即排除的立即整改排除,对短期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尽最大可能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3.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单位、各部门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工作联系人。并将相关隐患排查台账和工作总结纸质版、电子版于11月10日前报送保卫处消防科,联系人:王立志 联系电话:13879826664(3183)邮箱:
景德镇学院保卫处
2022年9月2日
附件:学校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联系表
景德镇学院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联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责任处室(部门):
各部门联系人 | 姓名 | 手机 |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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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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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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