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园停车秩序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校园环境整治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校园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停放秩序,创建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现对校园内停车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校内未划停车线区域禁止停放车辆。
2、所有车辆必须停在停车线内、车头与箭头方向一致,凡擅自停在线外、车头方向不对的车辆按违规停车处理。(教育系、校外活动中心周边因未规划停车位,其车辆统一进广场车头朝水库方向停放)
3、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按指定区域有序停放,禁止停进楼宇。
二、落实管理责任,综合治理违规停车行为
1、保卫处将开展车辆停放秩序的巡查,处置违规停车行为。
2、各单位、各部门要教育师生员工和业务联系单位车辆遵守学校交通管理规定,认真传达和宣传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停车秩序,确保师生在校园的交通安全。
3、各楼宇管理人员须对楼宇门前及周边违规停车行为给予纠正、清理,规范车辆摆放,阻止车辆进楼宇;
三、对违停车辆的处理
1、一次违停者,由保卫处对车辆粘贴《违章停车通知单》并记录。
2、二次(含)以上违停者,将予以锁车处理,在全校通报批评,
将予以锁车处理,责成相关单位(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纳入本单位(部门)综治考评扣分项。
保卫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