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学院关于开展校园安全环境

时间:2015-04-23 00:00:00 【字体:
  

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关于做好我院2014年度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和会中对照检查主要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景学院发[2015]9号)精神,依据《景德镇学院2015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景学院发[2015]5号)和《景德镇学院201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景学院发[2015]6号)要求,为消除校园安全隐患,营造更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现结合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实际,就做好校园安全环境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整治重点一是校园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二是校园内违规饲养宠物(家禽家畜)现象,三是学生宿舍违章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通过校园道路交通整治,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治理交通安全隐患,改善校园道路交通状况;通过对饲养宠物(家禽家畜)的整治,预防狂犬病、禽流感在校园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推进美丽校园、文明校园建设;通过违章用电等各类安全隐患整治,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安全感指数。
二、时间安排
整治活动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至7月5日。
4月20日----5月08日  方案制定
5月09日----5月22日  宣传发动、自查自纠
5月23日----6月26日  集中整治
6月27日----7月05日  回顾总结
三、整治活动内容
(一)交通安全
1、凡进入校园教职工的机动车辆,一律凭保卫处核发的《车辆通行蓝牙卡》通行。
2、因工作需要或业务联系的外单位车辆进入校园时,经门卫核实清楚后领取《车辆通行临时卡》方可进入,必须同门交卡后出校。
3、校内各营业网点送货车辆(含三轮电动车),必须在早7:30前、中午12:00---13:30以及下午18:00后三个时间段完成配送作业,其余时间不得进入校园。
4、工作时间外,外单位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5、出租车、摩的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除外)。
6、进入校园车辆应在指定停车场或停车位有序停放,禁止在无停车标志的道路和区域停放车辆,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或交通要道。
7、严禁无牌无证摩托车进入校园。师生员工(外来从业人员),必须在5月30日前自行妥善处理,未按期限处置的,学校将联合交警对在校内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强制手段统一查扣。
(二)饲养宠物(家禽家畜)
1、校园内禁止饲养宠物(家禽家畜)。
2、教职工及家属饲养宠物一律实行栓养或圈养,严禁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危险性较大的宠物。严禁牵带宠物校园内遛耍,严禁携带宠物进入办公、教学、科研、生产、学生公寓等场所。
3、凡周边住户和外来人员应加强对所饲养的犬、猫、宠物等的管理,禁止其进入校园。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犬、猫、宠物及家禽家畜进入校园而被捕杀的,其后果由饲养者自负。
4、凡饲养宠物、家禽家畜的师生员工(外来从业人员),必须在5月30日前自行妥善处理,未按期限处置的,学校将配合公安机关对在校内违规放养的宠物、流窜动物、家禽家畜采取强制手段统一灭杀。
(三)违章用电等安全隐患整治
1、本次整治的重点是学生宿舍内部各种违章用电等现象。包括:
(1)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
(2)从宿舍外部公共场所接入电源,使用劣质的电插板和破损电线,电插板摆放在地面上使用、走线零乱,人走后电插板不断电等。
(3)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抽烟等。
2、学工处要强化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学生违章用电等,定期在公告栏公布宿舍违规用电等情况。凡收缴的违章物品一律移交宿管科统一处理。
3、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安全,强化安全教育。辅导员要经常性的深入学生宿舍,及时检查整改安全隐患。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干部及宿舍舍长的作用,适时开展文明宿舍主题教育活动。对学工处通报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近期要组织辅导员和班主任对本系学生宿舍的安全状况进行集中排查,对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全体住校同学要不断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同宿舍同学要增强集体观念,互相关心和提醒,共同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校相关部门及宿舍管理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学生宿舍安全情况检查,对违章用电的宿舍将予以通报。
5、学工处将组织保卫、后勤等部门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宿舍违章用电等情况检查,对问题突出或整改不力的,将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公布。
四、整治工作职责
校园安全环境整治工作由院综治办、保卫处牵头,各职能部门、系、室协助配合相结合的原则。
1、 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对校园安全环境整治行动进行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做好信息汇总。
2、宣传部负责本次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校报、广播、校园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引导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教职工大会、学生班会进行宣传教育,劝导本单位职工和学生按时自行处置无牌无证摩托车以及饲养的宠物、家禽家畜,并在5月29日前将本部门自查自咎情况书面报告学院综治办。
4、后勤处负责学校家属(含校内商户从业人员)的无牌无证摩托车以及饲养宠物、家禽家畜的整治工作。
5、学工部、各系负责学生公寓内部违章用电、饲养宠物等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6、保卫处负责校园公共部位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以及饲养宠物、家禽家畜行为的整治工作。负责联系公安、交警在集中整治期间进校园执法的联络工作。负责整治期间的校园秩序和处置突发事件,调解矛盾纠纷工作。
7、团委负责发动学生干部和学生团体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到校园安全环境整治活动中。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由分管校长为组长,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学院综治委委员为成员的景德镇学院校园安全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需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本次校园安全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好整治工作,周密部署,把整治工作的各个环节做细、做实。
2、加强配合。各单位按照分工要求,切实把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沟通研究,共同抓好整治工作。
3、明确责任。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行政部门一把手、各系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整治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景德镇学院综治办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