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最近一段时间,我院校园内私人养犬数量不断增多,各类犬在校园内活动既影响了广大师生员工的生活、学习环境,也对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为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校园秩序,经学院研究决定,严格禁止在我院校园内养犬和携犬进入校园。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学院将对校园内私人养犬的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对于目前在校内养犬的师生员工,须尽快将犬只妥善处理。11月2日以后,对仍滞留校园的犬只,学院将一律予以捕杀。对反规定在校园内养犬者,学院将通知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将对违反规定者予以纪律处分。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职责:
学工处负责对学生公寓进行排查,并劝导养犬人员尽快将所饲养的犬只妥善处理;
后勤处负责对教工宿舍及其他人员住宿地点进行排查,并劝导养犬人员尽快将所饲养的犬只妥善处理;
各系要督促本系在校园内养犬的师生员工遵守学院规定,尽快将所饲养的犬只妥善处理。对于养犬学生,要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取得学生家长的理解与配合;
保卫处要加强校门管理及校园巡视,严格禁止人员携犬以及无主犬进入校园。集中整治结束后,仍发现校园内有人养犬,要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认识,认真落实,责任到人;要认真排查本单位人员在校内养犬的情况,做好说服劝导工作,对拒不执行者要进行批评教育;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在集中整治过后,仍应对本单位人员加强监督与教育,遵守校园“禁犬”规定。
特此通知。
综治办 保卫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