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项整治校园内无牌无证摩托车的通知

时间:2015-12-09 00:00:00 【字体:
  

各院系、部门(单位):
  近年来,我校摩托车日益增多,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随意停放等现象比较严重。为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加强和规范校园内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再次汇同公安、交警部门,对校园内无牌无证摩托车及违规驾驶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具体通知如下:
一、12月20日起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进入校园,严禁在校园内行驶、停放无牌无证摩托车。拥有无牌无证摩托车的师生,请于12月20日前到交通管理部门申领“行驶证、驾驶证等”牌证或将车辆及时妥善处理。
   二、各院系、部门(单位)要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对师生员工使用摩托车情况登记造册并限期清理,并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排查情况于12月20日前书面报告保卫处。保卫处、学工处将组织力量在校园道路上对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现象及校内超速行驶进行劝导、制止和批评教育。
  三、12月20日起对无牌无证摩托车开展校园清理活动。学校保卫处、学工处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坚决查处无牌无证摩托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并将查处情况在全校通报。
四、校园内严禁摩托车超速超载行驶,学校将对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通报,对造成公共财物及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坚决从严处理。

 

 

  综治办    保卫处    学工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